|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社会公益性事业 | |||
| 责任部门: | ****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6-01-09 11:00:46 | |||
| 标 题: | 【就业创业】就业帮扶对象在就业帮扶方面的政策补助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
1.主要有以下政策补贴:
一是交通补贴:2021年开始,省外务工的交通补贴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资金中安排,在-外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经村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可按照省外500元、省内县外300元标准,每年度一次性发放。省外交通补贴标准,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省内县外补助按原标准原渠道仍由就业补助资**排实施。
二是一次性求职补贴:****学校、****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的应届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村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 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参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是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300元~6000元/人范围确定的基础上上浮10%。
六是生活费补贴: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是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认定的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承揽协议)且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人,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的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 1 名脱贫劳动力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