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用海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宝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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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中煤**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用海的批复
索取号 MB2F30370U/2026-00001
信息名称 ****政府关于中煤**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用海的批复
文件编号 ****
产生日期 2026.****.07 11:15:12
发布机构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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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

****海洋局提交的**老石洞水闸西侧海塘达标工程用海申请书及附送的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等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用海选址与用途符合海洋功能分区要求,申请使用海域界址清楚,面积合理,无权属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同意本项目用海。

二、本项目位于**区**水道**,****处理厂码头上游侧。用海内容为海塘大堤,用海面积为0.4281公顷,海域使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项目用海。

二、本项****电厂内。本项目用海内容包括取水管道、排水管道、取、排水口、警戒桩及温排水升温区,海域使用类型为 工业用海 中的 电力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 透水构筑物用海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取、排水口用海 和 温、冷排水用海 ,用海面积76.3047公顷,用海期限为50年。用海性质为经营性。

三、本项目部分用海内容采用立体分层设权,温升区、取水口和排水口用海立体空间层为水体,排水管道用海立体空间层为底土。

四、本项目应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落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出的生态用海对策措施,制定和实施海洋生态跟踪监测计划。

五、项目用海期间,****事务中心实施监管,重点监管用海活动范围、方式、用途等。你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调整****机关审批。

六、项目用海中,取、排水管道属海底电缆管道。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完毕后90天内,你单位应将海底电缆管道准确路线图、位置表等说明资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局。

七、收到此批复后,应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或申请海域使用金减免,及时按温排水升温区、取、排水管道和取、排水口、警戒灯桩分宗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特此批复。


2026年1月7日

抄送:自然**部**局,****委员会,**海警局,****监管局,****总局****税务局,交通****管理局,**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市交通委,****村委,****市容局,市国动办,市水务局,****政府,市自然**确权登记局,市****事务中心,****总队,****中心,****中心。

**** 2026年1月7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