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那隆镇过境道路工程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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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9

项目名称 **县那隆镇过境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县那隆镇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1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梁国伟
联系人 区致桦 联系电话 188****6003
项目投资(万元) 1200.5 环保投资(万元) 14.4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1-12-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那隆镇过境道路是通往******示范区的主要道路,现状为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单幅路形式,车道宽度30米,路线长705m。 项目拟对现状道路进行改造,道路红线宽度30m,横断面为三幅路形式,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设置施工围挡、控制作业带宽度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临时堆土场采取洒水、防尘网覆盖、及时清理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循环回用排放至不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建筑垃圾及废渣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尽可能综合利用,多余弃方统一运往指定弃渣场堆放,并按自然**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交易处置。隔油沉淀池的沉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固定式施工设备、高噪声作业区、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和施工运输路线,禁止在夜间、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应做好隔音降噪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缩短工期,减少水土流失和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减少占地规模和地表开挖。落实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等防护措施;主体工程、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复垦或复植等生态修复工作。
承诺:**** 梁国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梁国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8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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