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现将签订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及报送纸质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各学院(教研部)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120:8180)在线填写任务书。
二、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任务书的校内截止时间为:1月12日11:00时前。标书代写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任务书项目为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B类、C类)、非共识项目、博士生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校(院)企**项目签订项目计划书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类项目经费已在系统中设定,项目负责人仅可根据单位配套资金情况,增加“单位自有资金”金额,不可减少数额。
(三)任务书其他内容由申请书直接导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如与项目申请书有变化(包括人员排序调整),应按项目申请书内容签订任务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再按规定进行变更。
(四)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提交计划任务书。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科技厅有权撤销立项。
四、经费管理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依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制定或完善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等,及时报省科技厅备案。
五、纸质任务书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将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的任务书正式版(含二维码、水印),打印一式四份,且所有签字、盖章页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包括: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栏)、**单位盖章、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依托单位意见”栏中“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公章”由学校科学研究处统一办理。
(二)任务书须双面彩色打印,应骑缝或侧面双钉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三)项目负责人请于1月30日9:00—11:00,将项目任务书纸质版(须签字、盖章完备)一式四份报送至科学研究处。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技术服务电话:0451-****80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2603
****学校科学研究处
联系电话:0451-****1592、0451-****3915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A区712室、713室
科学研究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