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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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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土征收公告[2026]第2号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5〕1644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县2025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纳入成片开发建设方案。该批次用地共3个地块,其中地块1面积10.9965公顷,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块2面积14.4301公顷,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3面积7.8243公顷,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县杨家厂镇**村、荆和村和福利村1个镇3个村,征收总面积为33.2509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3.2509公顷,其中:农用地28.9198公顷(耕地25.7488公顷)、建设用地4.3311公顷。
拟将农用地28.9198公顷(含耕地25.74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征收,同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4.3311公顷(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四、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政府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