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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工程二期医用气体工程和眼科手术室和负压病房工程
招标澄清文件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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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的****迁建工程二期医用气体工程和眼科手术室和负压病房工程,现做如下回复:
1、答疑事项1:根据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15%,公布的设备材料预算综合单价低于成本价。
回复: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参考同类项目设置,故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将高端品牌与低端品牌并列,档次差异显著,导致竞争不公平。
回复:招标文件品牌表中设置的备选品牌由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市场询价进行编制,故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清单房屋建筑与装饰(Z1)工程量清单序号8、9轻质隔墙(非土建墙侧) 特征描述与图纸做法不一致,是否调整一致
回复:经复核,轻质隔墙(非土建墙侧)预算特征描述与施工图详图一致,不做调整。
4、清单房屋建与装饰(Z8)工程量清单序号6轻质隔墙(非土建墙侧) 特征描述与图纸做法不一致,是否调整一致
回复: 经复核,轻质隔墙(非土建墙侧)预算特征描述与施工图详图一致,不做调整。
5、资信标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施工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一致,若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只有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中有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可以
回复: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资信表评审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用同一个
回复:可以。具体提供的证明材料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黄晓豪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