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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地点:**市**区**镇小荡村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联系人: 张总
联系电话:159****2782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2月0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