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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机关对 保业****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区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6月12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保业****公司
2、地 址:**省**市**区良 渚街道平高创业城5幢718室
五、基本情况
保业****公司在2024年**区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项目中提供了虚假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省财政行****政府采购类)》第34项第2档。
七、处罚结果
处以2024年**区道路清扫保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JY-HZJB****006)标项一、二、四、五单年采购金额****4000元6‰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捌万贰仟壹佰捌拾肆元整(¥182,184.00)。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2、联 系 人:童女士
3、联系电话:0571-****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