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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4MAEEA7XT6D | 建设单位法人:张逸 |
| 陈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镇创兴中路22号19栋**金欣智能制造产业园6#厂房1-4层、7#厂房1、2、4层、7#厂房3层部分、10#厂房5层、甲类仓库、危废仓库 |
| ****园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创兴中路22号19栋**金欣智能制造产业园6#厂房1-4层、7#厂房1、2、4层、7#厂房3层部分、10#厂房5层、甲类仓库、危废仓库 |
| 经度:113.27631 纬度: 22.0949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8 |
| 珠环建表〔2025〕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4MAEEA7XT6D001Q |
| 2025-1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3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4MAEEA7XT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公司 |
| ****0400MA4UHFQC9M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703MAC4HJHW7Y | 竣工时间:2025-11-16 |
| 2025-11-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0 |
| 2025-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list/info/1578.html |
| 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项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园区**项目位于**市**区**镇创兴中路22号19栋**金欣智能制造产业园6#厂房1-4层、7#厂房1、2、4层、7#厂房3层部分、10#厂房5层、甲类仓库、危废仓库,租用厂房面积34324.84平方米,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和塑料薄膜的生产,预计年产发泡硅泡棉15195吨、宽幅发泡硅橡胶5455吨、小尺寸发泡硅橡胶577吨复合硅橡胶2100吨、高功能生料带120吨、超高聚乙烯薄膜150吨、防水透气膜3吨、防爆阀300万个、硅胶套管1000万米;年研发批次聚四氟乙烯制品500千克、特种硅橡胶1300千克。 | 实际建设情况:****园区**项目位于**市**区**镇创兴中路22号19栋**金欣智能制造产业园6#厂房1-4层、7#厂房1、2、4层、7#厂房3层部分、10#厂房5层、甲类仓库、危废仓库,租用厂房面积34324.84平方米,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和塑料薄膜的生产,年生产发泡硅泡棉7598吨、小尺寸发泡硅橡胶289吨、宽幅发泡硅橡胶2728吨、高功能生料带120吨、超高聚乙烯薄膜150吨。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发泡硅泡棉:投料-捏合-研磨-投料/搅拌-涂布-压延-发泡-定型-贴胶-包装; 宽幅发泡硅橡胶:投料-捏合-密炼-挤出-压延-发泡-定型-贴胶-包装; 小尺寸发泡硅橡胶:投料-捏合-过滤-开炼-挤出-发泡-定型-包装; 高功能生料带:混料-预成型-推挤-压延-烘干-分切/模切/缠绕-包装; 超高聚乙烯薄膜:投料-挤出-切割-预热-车削-贴胶-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发泡硅泡棉:投料-捏合-研磨-投料/搅拌-涂布-压延-发泡-定型-贴胶-包装; 宽幅发泡硅橡胶:投料-捏合-密炼-挤出-压延-发泡-定型-贴胶-包装; 小尺寸发泡硅橡胶:投料-捏合-过滤-开炼-挤出-发泡-定型-包装; 高功能生料带:混料-预成型-推挤-压延-烘干-分切/模切/缠绕-包装; 超高聚乙烯薄膜:投料-挤出-切割-预热-车削-贴胶-包装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要求。 2、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橡胶制品(发泡硅泡棉、宽幅发泡硅橡胶、小尺寸发泡硅橡胶、复合硅橡胶、硅胶套管)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塑料制品(高功能生料带,超高聚乙烯薄膜、防水透气膜)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中,DA003排气筒同时排放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研发实验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RTO 炉燃烧废气、复合硅橡胶涂布烘干热风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与《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相关限值要求的较严值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其管理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区边界噪声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已落实;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要求。 2、废气:已落实;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投料粉尘废气,捏合废气,开炼/密炼废气,发泡、定型、贴胶、烘烤等有机废气、生产臭气和锅炉燃烧废气。有组织废气:废气排放口JW-FQ-1214-1 经滤筒除尘处理,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表 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气排放口JW-FQ-1214-2 经滤筒除尘器+旋流洗涤塔+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氨、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气排放口JW-FQ-1214-3 经旋流洗涤塔+旋流洗涤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气排放口JW-FQ-1214-4经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气排放口JW-FQ-1214-9 经低氮燃烧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臭气浓度、氨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已落实;项目采取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和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已落实;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 ①企业环评中描述“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发泡定型废气、烘干/干燥废气、超高聚乙烯薄膜挤出/预热有机废气、氟车间排气经“二级水喷淋+湿电+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3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120000m3/h”,实际目前为阶段性验收,部分设备尚未进场及部分产品未生产,因此本次建设风量为60000m3/h已满足目前的废气收集,风量减少,废气处理工艺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企业环评中描述“捏合废气(粉尘废气、氨气、有机废气)、设备清洁废气经“滤筒除尘+酸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实际处理工艺变更为“滤筒除尘+二级酸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提升废气处理效果,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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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206 | 11.566 | 0 | 0 | 6.206 | 6.206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处理 | 工况正常 | |
| 2 | ****处理站(隔油)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生产废水(保温****处理站预处理后,与车间清洁废水汇合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工况正常 |
| 1 | 滤筒除尘器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投料粉尘废气、捏合粉尘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JW-FQ-1214-1排气筒排放 | 工况正常 | |
| 2 | 滤筒除尘+酸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氨、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捏合废气(粉尘废气、氨气、有机废气)经“滤筒除尘+酸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JW-FQ-1214-2排气筒排放 | 工况正常 | |
| 3 | 二级水喷淋+湿电+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发泡定型废气、烘干/干燥废气、超高聚乙烯薄膜挤出/预热有机废气、氟车间排气经“二级水喷淋+湿电+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JW-FQ-1214-3排气筒排放 | 工况正常 | |
| 4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执行排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贴胶有机废气、贴胶车间排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JW-FQ-1214-4排气筒排放 | 工况正常 | |
| 5 | 低氮燃烧设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 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由JW-FQ-1214-9排放 | 工况正常 |
| 1 | 减振、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况正常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已落实;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 1 | 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2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已于2025年12月9日备案成功(备案编号为:440404-2025-0300-M),并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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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