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80万套铝合金不粘锅不锈钢锅生产线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067977郑军武
洪金汕**省**市**市
****开发区日显南路11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80万套铝合金不粘锅不锈钢锅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1-C3381-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
**省**市**市 ****开发区日显南路1188号
经度:121.58508 纬度: 30.08248****环境局****分局
2022-07-27
慈环建〔2022〕141号****
2023-03-278235
343****
913********4067977****
913********4067977******公司
****0282MA2AH9015M2025-01-06
2025-03-032025-06-03
2025-11-272025-12-24
https://www.****.com/content/10367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480万套铝合金不粘锅不锈钢锅生产线**项目年产480万套铝合金不粘锅不锈钢锅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冲压、焊接、清洗、喷涂、组装;分散、研磨、过滤冲压、焊接、喷涂、组装;分散、研磨、过滤
第一阶段不实施清洗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包括脱脂清洗废水、喷台除漆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涂料设备清洗废水等)和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企业标准。同时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 加强生产废气收集效率,投料粉尘、涂料生产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焊接废气、擦拭废气、含油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打磨、喷砂、机械抛光及车底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内涂线废气(包括喷涂、烘道等)经收集、处理后汇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外涂线废气(包括调漆、喷涂、洗枪、烘道等)经收集、处理后汇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表6限值,其中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清洗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其中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其中西侧执行4类标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油漆渣、废活性炭、物化处理脱水污泥、废过滤棉、油漆稀释剂及洗枪水废原料桶、油性涂料废原料桶、废抹布手套、洗枪废液、废催化剂、废油、废油桶、涂料油性滤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漆漆渣、水性漆废原料桶、水性涂料废原料桶、涂料水性滤渣在危废属性鉴别前按****管理处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喷台除漆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涂料设备清洗废****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企业标准,最终经****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企业已设置标排口。 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2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接入外涂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在线CO装置,最终汇同内涂喷漆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涂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湿式旋风分离+水喷淋处理后汇同处理后的投料粉尘和涂料生产有机废气再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在线CO装置处理后最终汇同内涂喷漆废气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内涂喷漆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汇同投料粉尘、涂料生产有机废气和外涂喷漆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车底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打磨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焊接废气、擦拭废气、含油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排放。本阶段不产生清洗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砂废气和抛光废气。 厂区采取合理布局,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垫,做好设备维护工。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西侧符合4类标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油性漆渣、油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原料桶、废抹布手套、洗枪废液、废催化剂、废油桶、涂料滤渣、废沸石委托****安全处置,物化处理脱水污泥委托昱源******公司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生化处理脱水污泥、废包装袋、工业粉尘收集后外售作综合利用。本阶段不产生废油。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对各类化学品、天然气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的管理,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生产废水12584吨/年,COD:0.504吨/年,氨氮0.036吨/年,SO20.162吨/年,NOX1.515吨/年,VOC1.834吨/年。全厂(三个厂区)总量控制指标为:生产废水90836吨/年,COD2.436吨/年,氨氮:0.173吨/年,SO21.232吨/年,NOX11.525吨/年,VOC62.188吨/年企业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报送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30282-2023-052-L。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核定量。企业已完成排污权交易,交易登记号:CX22PW10051。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0832 0 -0.083 -0.083
0 0.18 0 0 0 0.18 0.18
0 0.013 0 0 0 0.013 0.01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48 0 0 0 0.048 0.048 /
0 0.45 0 0 0 0.45 0.45 /
0 3.748 0 0 0 3.748 3.748 /
0 6.156 0 0 0 6.156 6.15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处理厂 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表1标准限值
2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本项目废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包括喷台除漆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涂料设备清洗废****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处理厂 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口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表1标准限值。总铝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 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2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接入外涂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在线CO装置,最终汇同内涂喷漆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涂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湿式旋风分离+水喷淋处理后汇同处理后的投料粉尘和涂料生产有机废气再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在线CO装置处理后最终汇同内涂喷漆废气通过1根高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内涂喷漆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汇同投料粉尘、涂料生产有机废气和外涂喷漆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车底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打磨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焊接废气、擦拭废气、含油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排放。本阶段不产生清洗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砂废气和抛光废气。 监测期间(2025年9月12日~9月13日),打磨、车底废气排处理设施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相应标准。 投料粉尘、涂料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内涂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相应标准。外涂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NMHC)处理效率分别为82.0%和83.8%,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3中处理效率≥80%的要求。 内涂、外涂、投料粉尘、涂料粉尘总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系物(二甲苯)、乙酸酯类、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相应标准,烟气黑度最大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相应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实墙封闭,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生产管理,杜绝设备不正常产生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西侧厂界符合4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油漆渣、废活性炭、物化处理脱水污泥、废过滤棉、油漆稀释剂及洗枪水废原料桶、油性涂料废原料桶、废抹布手套、洗枪废液、废催化剂、废油、废油桶、涂料油性滤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漆漆渣、水性漆废原料桶、水性涂料废原料桶、涂料水性滤渣在危废属性鉴别前按****管理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运;金属边角料、生化处理脱水污泥、废包装袋、工业粉尘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油性漆渣、油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原料桶、废抹布手套、洗枪废液、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沸石、涂料滤渣委托****收集处置,物化处理脱水污泥委托昱源******公司安全处置;企业已按照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各类危险物质分区分类收集、堆放。企业在厂区内设置一个危废仓库,已落实防渗防腐措施和导流措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对各类化学品、天然气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的管理,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企业已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并报送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30282-2023-052-L。企业已设置规范的应急水池满足应急需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