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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郁江防洪治理工程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自治县郁江防洪治理工程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 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总投资不低于3.5亿的堤防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合同协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1)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修改为:
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总投资不低于2.8亿的堤防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合同协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1)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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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