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华天然气安全指挥中心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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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6-01-08 19:0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50,000元 人民币
5,931,127.26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7.2米 2.招标公告——九、其他——4条,澄清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服务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6511;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cn;投诉受理地址:**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1025室;)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相关表述修改为“原件扫描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10条,澄清为:本项目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本项目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 5.在建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合同签订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6.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但按相关规定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n)查询,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8.根据国家关于推广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精简压缩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存在疑问,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说明,由相关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验证方式和途径。凡是能通过电子证照、网络核验、数据共享等方式现场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的,不得仅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瑕疵为由否决该项投标。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验证方式、途径的,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经查实后依法处理。 9.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经论证,剩余投标仍具有充分竞争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投标,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论证过程和结果,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统一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专家应书面载明意见。 10.技术标实质性内容为:1、工期目标;2、质量目标;3、质量保修期。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视为技术标实质性内容。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投标单位通过澄清、说明、补正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2.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等关于四码检查相应内容的描述修改为:出现以下情况,****委员会否决其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绑定造价文件时,抓取造价接口文件中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投标清单报价达到80%相同的(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雷同的除外)。资格预审项目中以上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关信息在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发现1、2问题,****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经监测发现,本项目同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过程中被归属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造价加密锁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的,该投标报价文件归属投标人及对该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过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操作的其他投标人,应否决投标。经监测发现,本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过程中被同一投标人的造价加密锁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的,阅读、使用、编辑、生成他人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人,以及被该投标人阅读、使用、编辑、生成自有投标报价文件的其他投标人,应否决投标。 1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如果不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经评审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投标人应当互相监督,如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回避情形的,应于开标会现场及时提出。 14.技术标汇总规则,变更为: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0位,并且小于等于4位,取去掉0个最高分、去掉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5位,并且小于等于∞位,取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15.投标人须知——1.4.3——(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被限制投标的行为,澄清为:(10)不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11)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的;(12)被责令停业的;(13)投标资格被取消的;(14)财产被接管、冻结的;(15)处于破产状态的;(16)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被限制投标的行为。 16.本项目技术标评审时需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由5位评委现场每人出一道题,若非集中评审使用视频会议系统以文字形式出题,****委员会组长从中选取两道,每道题2分,各评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酌情给分。答辩时间15分钟(以系统发出题目时间开始计时),项目负责人须在开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项目负责人答题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人信息,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根据《****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投标人不以中标为目的,应参加答辩的放弃答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公示。 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澄清为: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待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最高拨付至审定值的97%,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 18.合同条款增加: 11.6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保证保险等。 19.本项目施工图范围为附件2图纸以及《****指挥中心编制要求》,《****指挥中心编制要求》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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