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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检测分析服务、理化试剂盒研发改扩建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检测分析服务、理化试剂盒研发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本次拟投资200万元在**纳米**北区2幢402室、708****实验室的基础上,新增租赁同幢6层603室(新增租赁建筑面积354.55平方米,租赁总建筑面积654.78平方米)与402室一同开展本次改扩建项目。本次对402室进行改造,调整402室研发方案,调整原辅料及设备的使用,减少检测分析服务;新增租赁603室进行检测分析服务、理化试剂盒研发工作;原708室主要研发内容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2幢402室
联系人:嵇经理
联系电话:0512-****8206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地址:****园区唯华路3****广场10幢17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2-****2356
联系邮箱:****@epsip.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