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泰康****公司 | |||
| 项目名称 | ****生产装置控制系统自动化水平提升和辅助设备优化调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 勘察时间 | 2025年12月9日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成立于2002年6月27日,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之文,主要负责人为林恒暐,注册资本532万美元。厂****经济开发区疏港路8号,用地面积25309m2,其中建筑面积8702m2,现有员工1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主要产品及规模:1850吨/年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1200吨/年抗氧剂系列产品、500吨/年热**剂R-10、500吨/年氢氧化锌及1500吨/年复配产品。 ****生产的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CB-10、CB-20、CB-30、CB-40、CB-50、CB-60、CB-70、CB-80、CB-90、CB-93、CB-54)、抗氧化剂系列产品(A1002、A1007、1024、GM、GS)、热**剂R-10产品、氢氧化锌产品和复配产品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中,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不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亦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提升自动化水**优化调整部分辅助设备,****对CR车间、回收车间、W1车间和W2车间的辅助设备及安全仪表进行变更。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生产装置控制系统自动化水平提升和辅助设备优化调整安全设施变更工程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次变更为辅助设备变更,不增加主体工艺设备及原材料、产品储存设施,因此不改变现厂区生产单元、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结果。变更后,W1车间、W2车间、回收车间和CR车间仍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 项目实施情况 | 已按计划完成****生产装置控制系统自动化水平提升和辅助设备优化调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 评 价 结 论 | ****生产装置控制系统自动化水平提升和辅助设备优化调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 |||
| 项目组成员 | 袁小群 | 注安工程师 | 化工工艺 | 160********00118 |
| 杨 湧 | 高级安全工程师 | 自动化 | 160********00457 | |
| 朱 鑫 | 注安工程师 | 化工机械 | 150********02441 | |
| 朱庆林 | 高 工 注安工程师 | 化工工艺 | 080********02544 | |
| 张晓雅 | 注安工程师 | 安 全 | 160********00517 | |
| 朱建岚 | -- | 电 气 | 170********00884 |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