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6年1月9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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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石油钻采装备制造项目(二期)

**市**区**路55****工业园内(E118°36′2.493″,N37°30′52.218″)

****

******公司

该项目为**,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地6800平方米。****油田高原****公司现有生产车间,购置带锯床、涂胶设备、注胶机、普通车床数控管螺纹车床等设备,以钢材、胶料、粘结剂、金刚砂、漆料、清洗剂、结构钢焊条、实心焊丝、芯膜、前端盖等为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螺杆泵1000台、永磁电机500套、高低压配电柜700套的规模。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2、废气:喷砂废气通过喷砂房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1)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10mg/m3);脱脂废气、机加工挥发性有机物、清洗剂挥发废气、涂胶废气、注胶废气、硫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多级过滤预处理+二级沸石分子筛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2)排放,确保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VOCS:70mg/m3,二甲苯:15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抛光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3)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10mg/m3);本项目喷漆依托一期3#喷漆房,项目调漆、喷漆以及晾干过程均在喷漆房中进行,喷漆废气通过密闭喷漆房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10mg/m3),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VOCS:70mg/m3,2.4kg/h;二甲苯:15mg/m3,0.8kg/h);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铣削车床加工采用湿式加工,下料、切割废气经移动式工业集尘器处理后经车间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以及《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机加工边角料、废金刚砂、废普通货物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粉尘、废布袋、焊渣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60m2,位于厂区办公楼北侧。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清洗剂过滤废渣、漆渣、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分子筛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空压机、压装机、绕线机等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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