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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5年工作要点》(浙经信产业〔2025〕107号)、《2025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湖经信发〔2025〕23号)、《****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安政发〔2022〕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经信局牵头已完成对2024年度工业企业的分类综合评价工作。现将2024年度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初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经信局举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来信形式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无事实依据猜测推断。
2.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9日起至1月19日止,逾期不作任何修改。对反映确实存在的误差问题,经县经信局与相关单位、部门、企业核实后,予以及时纠偏(前期用地面积已公示,本次公示不作调整)。
3.联系人:徐丽丽,联系电话:0572-****558,办公地址:灵芝西路1****中心5楼558办公室
附件:关于对2024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初步结果的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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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