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使用项目的环评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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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增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使用项目的环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528

电子邮箱:kfqhpsp@dy.****.cn

通讯地址:**市府前大街59-1****中心三楼西****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增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使用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北二路230号,****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 至 2026年1月15日

项目概况:

项目****开发区北二路230号,****工业园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源库搬迁项目(环评批复文号:东环辐表审〔2019〕12号)。原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集团第六工业园内,用于放射性同位素131Ba的贮存、分装,释放器的清洗、贮存,中子发生器的贮存及放射性废物的暂存,131Ba日等效最大贮存量为2.78×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78×105Bq,年最大使用量为3.3×1010Bq。

****集团现有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增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进行油田放射性测井,分装和****集团第六工业园内,测井现场不固定。项目建成后,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仍为丙级,131Ba和131I不同时贮存和使用,使用131I进行测井时,年最大测井数约300口,单日最大测井数4口,单井使用量3.7×107Bq,最大贮存量7.4×108Bq,日最大操作量1.48×108Bq,年最大用量1.1×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55×106Bq。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指定专职负责本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辐射工作岗位,落实岗位职责。

2.制定并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分装、运输登记制度,使用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的规定开展培训工作,严禁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未培训辐射工作人员从事辐射工作前需要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平台报名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否则不得从事辐射工作,持有培训证书人员应定期到该平台进行复训。

2.按照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部令18号)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3.辐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按照规程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并穿戴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确保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

(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测井现场实施分区管理,测井现场设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的警戒线、警示灯、警告标志等,并配备人力做好警戒、清场工作,防止无关人员留在或误入作业现场。

2.严格落实《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HJ1325-2023)要求,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对测井现场地面、井口设备表面等开展进行表面污染检测,做好监测数据的记录工作。工作人员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佩戴个人剂量计,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的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标准限值。

(四)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放射性废气主要为131I微球破损时产生的放射性废气,贮源室、手套箱上方、更衣室均设置通风设施,放射性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清洗及释放器清洗产生的放射性废水,依托现有2个衰变池,交替使用,单个衰变池有效容积1.5立方米。本项目放射性核素为131I,半衰期8.04天,放射性废水暂存于衰变池,待其活度衰减满足相关要求后,作为一般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并用不少于3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外排废水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一次排放活度限值及每月排放总活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 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25)中总β放射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放射性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旧手套、废旧棉纱及内容器及铅罐、废活性炭等。内容器及铅罐由厂家回收,用作原用途;废旧手套、废旧棉纱、废活性炭封存于放射性废物衰变箱内,经设定周期暂存衰变,达到《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A中豁免活度浓度要求后,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同时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对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要求。

(五)制定并定期修订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环境局、****委员会等部门报告。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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