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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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用房选址原则: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厉行节约,方便居民。
该位置坐落于坐落于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创业园内,面积约13000平方米,房间较多,格局合理,交通便利,设施比较完好,营商环境优越,便于居民、企业事项的办理和各项业务的开展。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鉴于以上因素,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创业园24号楼(1-5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徐静涛;工作单位:****学院;职称:副教授;
姓名:李明刚;工作单位:**全****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于小娟;工作单位:****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31-****5686

联系地址:**市**大路579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5709

联系地址:**市**大路57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31-****9433

联系地址:********贸易中心2号楼1109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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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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