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锡安路以东、农惠路以北(**村新农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及建议,将《锡安路以东、农惠路以北(**村新农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众参与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地块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调查地块基本信息
本调查地块位于**市**区锡**锡安路东、农惠**,占地面积43832m2(北面地块面积约31510.3m2,南面地块面积约12321.7m2)。地块内原为农田、河道(实际用途为农田灌溉渠,深度约0.5m)、灵芝棚(2015~2019年)和道路,2000年左右地块内小河道逐渐被地块内土方填平,2013年地块内东侧河道被地块内土方填平,2019年灵芝棚拆除。目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田和道路,地块内无外来堆填土,地块内未发现恶臭、化学品或刺激性气味,未发现废物填埋迹象。
根据****规划局2025年3月6日发布的《**市**区锡****村村庄规划成果公布》,本次调查地块土地****基地,属于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二、调查地块结论
通过土壤、底泥、地下水、地表水样品采集、实验检测以及数据分析,得出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结论:地块内土壤和底泥样品均无明显酸化或碱化,土壤和底泥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第一类用地计算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志 土壤志》中**土壤背景值;地下水污染物(除浊度和无标准的污染物外)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标准值,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污染物(除总氮和无标准的污染物外)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表2标准、表3标准限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第一类用地计算值。地表水样品中总氮和地下水中样品中浊度超过相应标准值,但总氮、浊度不作为本次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且其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和毒理性指标,检出值过大或者超标基本不会对人体产生风险影响,仅用于评价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质量,本地块及周边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因此判断本地块未受到上述调查因子的污染。综上,本次调查的锡安路以东、农惠路以北(**村新农村项目)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基地的开发,后续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三、调查单位及委托单位信息
调查单位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9938
邮箱:****@qq.com
委托单位:****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到调查地块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