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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75203x | 建设单位法人:邵国林 |
| 陈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路89号 |
| 义97、义99、义101、义102、大43区块零散调整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8.71428 纬度: 37.8599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07 |
| 东环河分建审〔202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660 |
| 713.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677277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N9XLM6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2MA3EMBNCXA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2025-09-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6 |
| 2025-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部署119口井,其中油井96口,注水井23口,分布于38座井场,其中**井场20座,依托老井场18座,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40m3电加热多功能罐2座,**单井集油管线21.683km,集油干线17.05km,更新集油干线7km,**24kW电磁加热器5台,18kW电磁加热器1台;**单井注水管线16.35km,更新单井注水管线0.79km,**注水干线6.36km,更新注水干线4.39km。同时对现有义34接转站进行改造,**脱硫装置2套,**天然气管线0.2km。另外,拟对现有渤3块进行综合调整,一是通过采取检泵措施、扶停现有3口注水井进行提液增注,并对现有渤三注水站至配水间注水支线进行更新;二是对现有渤3块加热炉和多功能罐废气进行治理,拆除加热炉4台,B3C2井场**光热加热装置1套,并对现有B3-41井场多功能罐进行密闭改造,加装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四化液位计等,从而减少废气排放量。同时配套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防腐及道路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部署了16口油井,9口注水井,依托13座老井场,**了3座井场;**了Ф76×4mm单井集油管线2063m,DN65集油干线0.88km,更新改造了DN100集油干线6.7km;**了DN100单井注水管线797m;对现有义34接转站进行了改造,**了脱硫装置2套,**了天然气管线0.2km;对现有渤3块加热炉和多功能罐废气进行了治理,拆除了加热炉4台(1台电加热炉、3台燃气加热炉)、B3-41井场多功能罐1台,减少了废气排放量;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 |
| 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实际生产需求,调整了钻井总井数、井位,配套设施同步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抽油机数量、采油井口装置数量、注水井口装置数量、单井集油管线长度、单井注水管线长度随油水井数量减少而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部分废水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临时储存于井场废液罐内,通过罐****处理站进行处理,之后进入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作业废液由罐****处理站,再经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义二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注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清管废水由罐车拉运至渤三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依托当地环保部门处置,不外排。 采出水依托义二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注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液依托义二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注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不外排。回注地层水质须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指标;脱硫废水经管线输送至义34接转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二)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等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防护措施,通过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做好扬尘、柴油货车及非移动机械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井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油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确保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厂界浓度限值(硫化:0.06mg/m3);渤3块现有燃气多功能罐燃用伴生气,废气通过15m高,内径0.2m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三)固废污染防治。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即:随钻随治工艺)进行处理。****钻井队固控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机)分离的液相通过固液分离设备进行二次固液分离,然后利用干化设备对分离出的固相进行处理,得到钻井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际钻井过程中,在不满足现场固液分离的情况下,分****公司直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专业单位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废水由罐****处理站处理,得到的固相由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回收,与附近钻井井场钻井固废一同委托综合利用,并进行地貌和植被恢复;废压裂液由罐****处理站进行处理,再进入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回注地层水质须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指标;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及废含油棉布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不外排。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施工期:1)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分别委托****、******公司、**市新鲁****公司、**胜海石油****公司、**市****公司进行压滤,压滤出的液相分别交由孤五联合站、****处理站、****油厂永北废液站、****公司****公司、**市普林斯****公司、山****公司进行处理,未外排; 2)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清管废水收集后拉运至义34接转站、义4接转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并定期进行了清运。 运营期:1)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托义34接转站、义4接转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2)采出水依托义34接转站、义4接转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脱硫废水:依托义34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未外排 (二)废气:施工期:1)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采取了洒水降尘、遮盖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等措施; 2)选择了技术先进的动力机械设备;选择了符合国家要求的燃油指标;规范焊接操作,使用了低毒焊条。 运营期:1)采油井井口已安装了套管气回收装置;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厂界浓度限值(硫化:0.06mg/m3); 2)一期工程不涉及有组织废气。 (三)固废:1)施工期钻井固废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钻井固废已分别交由****、******公司、**市新鲁****公司、**胜海石油****公司、**市****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园区场地道路回填项目、垫井场道路项目、新型建材制砖项目、****砖厂场地、**惠泰****公司、**区****经营中心、**市****公司、******养殖场、**市****公司等综合利用;2)施工废料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用于井场及道路基础铺设;3)一期工程未进行压裂作业,不产生压裂废液;4)一期工程不涉及定向钻穿越,不产生废弃定向钻泥浆;5)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 运营期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及废含油棉布、废脱硫剂,后期产生的落地油和清罐底泥由****公司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废棉布全部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噪声: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泵类设备设置了减振基础,并配备了隔声罩;对抽油机加强了维护管理;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风险管理,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了进行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排放量初步核定为:挥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4647t/a,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少0.0048t/a、SO2排放总量减少0.0346t/a、NOx排放总量减少0.0724t/a。 2、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一期工程实施后,挥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0036t/a,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少0.005ta、SO2排放总量减少0.035ta、NOx排放总量减少0.073t/a,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2、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了标志牌。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将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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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58.25 | 0 | 0 | 161.28 | 0 | 3296.97 | -161.28 | / |
| 1.2104 | 0 | 0 | 0.035 | 0 | 1.175 | -0.035 | / |
| 2.2546 | 0 | 0 | 0.073 | 0 | 2.182 | -0.073 | / |
| 0.1932 | 0 | 0 | 0.005 | 0 | 0.188 | -0.005 | / |
| 121.7615 | 0.0076 | 0 | 0.004 | 0 | 121.765 | 0.004 | / |
| 1 | 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已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 | 采油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51~1.50)mg/m3 | |
| 2 | 伴生气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义34接转站**伴生气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 | 接转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51~1.50)mg/m3,硫化氢未检出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采用了低噪声设备、进行了基础减振 | 油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0.4dB(A)~56.2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2.6dB(A)~48.9dB(A) |
| 1 | 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即:随钻随治工艺)进行处理。****钻井队固控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机)分离的液相通过固液分离设备进行二次固液分离,然后利用干化设备对分离出的固相进行处理,得到钻井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际钻井过程中,在不满足现场固液分离的情况下,分****公司直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专业单位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废水由罐****处理站处理,得到的固相由专业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回收,与附近钻井井场钻井固废一同委托综合利用,并进行地貌和植被恢复;废压裂液由罐****处理站进行处理,再进入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回注地层水质须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指标;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及废合油棉布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不外排。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 1)施工期钻井固废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后,钻井固废已分别交由****、******公司、**市新鲁****公司、**胜海石油****公司、**市****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园区场地道路回填项目、垫井场道路项目、新型建材制砖项目、****砖厂场地、**惠泰****公司、**区****经营中心、**市****公司、******养殖场、**市****公司等综合利用;2)施工废料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用于井场及道路基础铺设;3)一期工程未进行压裂作业,不产生压裂废液;4)一期工程不涉及定向钻穿越,不产生废弃定向钻泥浆;5)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扔现象。 运营期未产生清罐底泥、落地油、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及废含油棉布、废脱硫剂,后期产生的落地油和清罐底泥由****公司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手套、废棉布全部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1)合理选择施工路线,控制施工面积,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2)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3)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有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保持耕地面积动态平衡,应“占多少、垦多少”,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对于永久占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将所占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 1)施工前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作业带内施工; 2)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3)一期工程涉及基本农田,**管线路由时已尽量沿着现有道路、沟渠等,尽量避开整片的基本农田。永久占地主要为井场占地,占地较小,对区域基本农田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已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了用地手续。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风险管理,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了进行演练。 |
| 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部分废水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临时储存于井场废液罐内,通过罐****处理站进行处理,之后进入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作业废液由罐****处理站,再经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义二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注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清管废水由罐车拉运至渤三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依托当地环保部门处置,不外排。 采出水依托义二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注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液依托义二注水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注水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1)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分别委托****、******公司、**市新鲁****公司、**胜海石油****公司、**市****公司进行压滤,压滤出的液相分别交由孤五联合站、****处理站、****油厂永北废液站、****公司****公司、**市普林斯****公司、山****公司进行处理,未外排; 2)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清管废水收集后拉运至义34接转站、义4接转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并定期进行了清运。 运营期:1)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后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依托义34接转站、义4接转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2)采出水依托义34接转站、义4接转站、渤三注水站、渤三联合站、孤北21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3)脱硫废水:依托义34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未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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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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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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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有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政府部门批准,对于永久占地,应纳入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中,****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保持耕地面积动态平衡,应“占多少、垦多少”,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对于永久占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将所占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前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作业带内施工; 2)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3)一期工程涉及基本农田,**管线路由时已尽量沿着现有道路、沟渠等,尽量避开整片的基本农田。永久占地主要为井场占地,占地较小,对区域基本农田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已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了用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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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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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了标志牌。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将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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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