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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102井复产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现进行补充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2井复产地面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占地:在现有场站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
建设内容:在**102井原站****102井井站1座,拆除现有设施,建设井口集成橇、脱水撬装置、计量模块等内容,**102井天然气经处置后外输下游管道。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102井站于2018年5月关停至现今,根据调查,钻井工程及试采工程均完成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效果较好,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现场无环境遗留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北路15号
联系电话:180****8998(陈老师)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浩力****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168号第19层03、04、05#
联系电话:152****9581(赵工)
E-Mail:****9787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