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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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6-01-09 10:46:372026-01-09 10:46:37
****政府办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6-01-09 10:46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管〔2025〕4号

二、项目名称: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水土保持

四、审批内容:

项目情况:****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市**县灵城镇与黄湾镇,****分校位于** 县灵城镇迎宾大道与安河中路交叉口东南侧;****中学分校位于**县灵城镇湖光路与薄山路交叉口西北侧;**灵 ****分校位于**县灵城镇建设南路与古汴路交叉口西南侧;****中学位于**县灵城镇磬山路与罗河中路交 叉口东北侧;****中学位于**县黄湾镇小康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西南侧。工程建设内容为:****分校、新 ****分校、****中学分校、****中学、****中学五所学校。****分校征地1.56hm2, 总建筑面积9807.36m2, 主要建设2栋教学楼、1 栋综合楼以及门卫等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道路绿化设施。****中学分校征地2.51hm2,总建筑面积18255m2,主要建设2栋教学楼、1栋科技综合楼、1栋体育艺术楼以及门卫等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道路绿化设施。****中学分校征地3.00hm2,总建筑面积22224.46m2,项目地块****活动中心,项目对其北侧的两栋教学楼以及两栋门卫予以保留,保留建筑面积7668.10m2,**1栋教学楼、1 栋实验楼、1栋风雨球场及报告厅,**建筑面积14556.36m2,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道路绿化设施。****中学主要在灵 璧中学现有校区西侧新征1.44hm2土地,总建筑面积9871.92m2, **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以及门卫配电房等建筑,并配套建 设室外运动场道路绿化设施。****中学施工占地0.52hm2, 主要对对校区西北侧现有的1栋老旧综合楼以及1栋老 旧办公楼予以拆除,拆除区域**1栋宿舍楼以及1栋综合楼, **建筑面积8088.21m2, 并配套建设周边道路绿化设施。工程 占地面积9.16hm2, 其中永久占地9.09hm2,包含设计红线内用地9.03hm2, 永久出入口道路占地0.06hm2;临时占地0.07hm2,包含,管线衔接占地0.04hm2, 现状施工扰动占地0.03hm2。; 工程土石 方开挖量6.54万m3(含表土0 . 17万m3), 土石方回填量6.10万m3(含表土0. 17万m3), 余方0.44万m3, 余方通过公开拍卖 外售于**县淼****公司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 用。。项目总投资721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44800万元,建设 ****政府财政资金。工程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2026年8 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

项目建设总体要求:1、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二级标 准。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范围9.16公顷。4、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5、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6、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826.42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 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后 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达到设计标准、满 足规范要求。2、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成果。3、该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至我局备案。4、定期向我局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5、本项目的规模、地点及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 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县****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87504T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范荡荡

八、审批决**期:2025年11月25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

****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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