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鹿虎山公益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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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6-01-09 11:06:472026-01-09 11:06:47
****政府办
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6-01-09 11:06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管〔2025〕8号

二、项目名称: ****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 ****

三、审批类别: 水土保持

四、审批内容:

水土保持总体意见:1、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16公顷。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2%,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1,渣土保护率95%,表土保护率达到 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2%。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5、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128万元。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 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 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 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 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 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 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3、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质量和进度。4、按规定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1323MA8NFY963B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沈**

八、审批决**期:2025年12月11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

关于****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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