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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皇岗公园、彩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2024-2027年皇岗公园、彩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7年皇岗公园、彩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前:4.1合同价:以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本标段合同暂定价为¥****6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柒佰零贰万玖仟陆佰元整。合同最终价格以实际支付价格为准,总费用不得超出合同暂定价。本合同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乙方1、乙方2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4.3分项报价表 4.3.1皇岗公园 序号 项目内容 费用报价(元) 备注 一 人工费 ****778.00 按月支付 二 材料费 42000.00 按月支付 三 设备费 136000.00 按月支付 四 专项服务费1 668500.00 按月支付 五 专项服务费2 348000.00 暂定值,按实结算 六 生产及服务水电费 550000.00 暂定值,按月支付,按实结算 七 管理费及税金 421650.00 按月支付 合计 ****928.00 4.3.2彩田公园 序号 项目内容 费用报价(元) 备注 一 人工费 ****474.00 按月支付 二 材料费 17600.00 按月支付 三 设备费 42800.00 按月支付 四 专项服务费1 225000.00 按月支付 五 专项服务费2 50000.00 暂定值,按实结算 六 生产及服务水电费 180000.00 暂定值,按月支付,按实结算 七 管理费及税金 140798.00 按月支付 合计 ****672.00 4.5.3按实结算: (1)本项目费用除“按月支付”外,专项服务费2等费用采用“按实结算”方式支付,根据甲方审批验收实施内容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费用,每月【10】日前乙方1应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按时结算费用与按月支付费用汇总支付,皇岗公园专项服务费不超过348000元/年,彩田公园专项服务费不超过50000元/年,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实际发生金额核算依据:①乙方1及乙方2投标价格②公布的市场信息价③市场询价(优先使用以上列依据次序在先者);乙方1需提供相关证明实际发生金额的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核确认,实施内容涉及外聘人工、机械、材料的由甲方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确认。 4.5.4水电费划扣 (1)园区公共部分的水费、电费按月支付,按实际发生结算。月度费用暂定皇岗公园【40000】元/月,彩田公园【10000】元/月。当期合同最后一月根据当期水电费发票进行结算。****园区公共部分水电费最终结算支付金额不超过550000元/年,****园区公共部分水电费最终结算支付金额不超过180000元/年,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水电费开户账户单位为甲方,因此,乙方1及乙方2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水电费由乙方1按月足额向收费部门缴交,并将收费部门开具的水电费发票随每月考核资料一并提交到甲方,作为水电费的结算依据。
现变更后如下: 4.1合同价:本合同暂定价为¥****4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陆佰柒拾玖万零肆佰元整。合同最终价格以实际支付价格为准,总费用不得超出合同暂定价。本合同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乙方1、乙方2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计费用,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4.3分项报价表 4.3.1皇岗公园 序号 项目内容 费用报价(元) 备注 一 人工费 ****778.00 按月支付 二 材料费 42000.00 按月支付 三 设备费 136000.00 按月支付 四 专项服务费1 668500.00 按月支付 五 专项服务费2 208800.00 暂定值,按实结算 六 生产及服务水电费 450000.00 暂定值,按月支付,按实结算 七 管理费及税金 421650.00 按月支付 合计 ****728.00 4.3.2彩田公园 序号 项目内容 费用报价(元) 备注 一 人工费 ****474.00 按月支付 二 材料费 17600.00 按月支付 三 设备费 42800.00 按月支付 四 专项服务费1 225000.00 按月支付 五 专项服务费2 50000.00 暂定值,按实结算 六 生产及服务水电费 180000.00 暂定值,按月支付,按实结算 七 管理费及税金 140798.00 按月支付 合计 ****672.00 4.5.3按实结算: (1)本项目费用除“按月支付”外,专项服务费2等费用采用“按实结算”方式支付,根据甲方审批验收实施内容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费用,每月【10】日前乙方1应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按时结算费用与按月支付费用汇总支付,皇岗公园专项服务费不超过208800元/年,彩田公园专项服务费不超过50000元/年,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实际发生金额核算依据:①乙方1及乙方2投标价格②公布的市场信息价③市场询价(优先使用以上列依据次序在先者);乙方1需提供相关证明实际发生金额的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核确认,实施内容涉及外聘人工、机械、材料的由甲方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确认。 4.5.4水电费划扣 (1)园区公共部分的水费、电费按月支付,按实际发生结算。第一期至第二期月度费用暂定皇岗公园【40000】元/月,彩田公园【10000】元/月,第三期至第十一期月度费用暂定皇岗公园【35000】元/月,彩田公园【10000】元/月。当期合同最后一月根据当期水电费发票进行结算。****园区公共部分水电费最终结算支付金额不超过450000元/年,****园区公共部分水电费最终结算支付金额不超过180000元/年,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水电费开户账户单位为甲方,因此,乙方1及乙方2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水电费由乙方1按月足额向收费部门缴交,并将收费部门开具的水电费发票随每月考核资料一并提交到甲方,作为水电费的结算依据。描述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经财政批复的2026年部门预算缩减,经协商后决定对该项目经费进行核减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林街道梅坳八路******执法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2)
2024-2027皇岗公园、彩田公园补充协议.pdf下载预览
2024-2027年皇岗公园、彩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