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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省道S230线**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项目变更的复函
****改革局:
《关于上报省道S230线**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规模调整报告的请示》(东发改〔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于2016年8月经我局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发改交能函〔2016〕294号),该项目先行工程(黄田大桥段)已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11月完成黄田大桥主桥合拢,桥梁工程完成进度85%,其余引线及道路工程未开工建设。由于受京九铁路、河龙高速、东江、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等控制性因素影响,需对该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进行调整。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地点由“起于**县蓝口镇乐村,与**至**公路相接,经秀水、土坡、下穿梅河高速公路,沿东江经鹊坝、满坑,在黄田镇跨越东江后,经清溪、上屯,终于义合镇下屯”变更为“起于**县蓝口镇土陂村,顺接现状省道S230线,桩号K47+258,跨越黄村河沿齐坑村展线,下穿河龙高速后沿现状Y511线途经塘心村、鹊坝村、满坑村,行至黄田镇设黄**江大桥,向西经清溪村、三江后沿现状Y131线下穿京九铁路,抵达白马设白马大桥继续在东江边沿现状Y131线前行,终点位于香溪桥,桩号K77+465.249。”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由“路线全长约43.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12米,路面宽7米,双向二车道,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以上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变更为“路线全长29.528公里,全线设桥梁米939.6/7座,其中大桥675.6米/3座,中桥233米/3座,小桥31米/1座;设涵洞129道。公路技术标准为:(一)K47+258~K60+063、K68+183~K77+465.249段(长24.40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其中K68+450~K69+800段、K71+500~K73+600段限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7.5米,路面宽6.5米,横断面布置为0.5米土路肩+2×3.25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其中,K48+900~K49+543.465段利用原有通道下穿河龙高速,采用分离式路基,单侧路基宽为4.5米,路面宽3.5米,横断面布置为0.5米土路肩+3.5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二)K63+057~K64+898段(先行工程长1.84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12.0米(其中黄田大桥宽15.0米),路面宽7.0米,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0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1.0米硬路肩+1.5米土路肩。(三)K64+898~K68+183段(长3.28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8.5米,路面宽7.0米,0.5米土路肩+0.25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0.25米硬路肩+0.5米米土路肩。本项目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由42883万元变更为48882.54万元,其中:工程费3053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36.56万元、预备费4036.1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1072.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其余事项仍按《****改革局关于省道S230线**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发改交能函〔2016〕294号)执行。
七、项目变更的相关批复文件:《**县委常务会会议纪要》(八届〔2024〕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52025XS0005S00号)、《****政府关于省道S230线**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东府函〔2024〕221号)、《关于省道S230线**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42号)、《关于省道S230线**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规模调整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河交函〔2025〕629号)。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建设局、****运输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农基科。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