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佛山平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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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行政事业单位****车行为,****车行政管理成本、有效减少租赁费用、全面提升租车服务质量。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征集。

(二)征集方式:承诺入围制。报名企业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符合入围标准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后即获得入围资格。

(三)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 2024年度或者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合规经营要求: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车单位利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3.企业特殊资质要求

(1)道路运输企业:企业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客运经营。提供包车客运服务的车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资格类别为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企业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持有企业授权入驻网约车平台的书面证明,并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网约车经营;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企业:企业应当取得合法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持有**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车辆要求

(1)供应商应当使用自有车辆提供运输服务,提供服务的车辆应登记在供应商名下,不得拼凑挂靠车辆(响应时提供拟入驻平台开展业务的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使用国产汽车提供运输服务,且优先提供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车龄、车辆累计行驶****管理部门、**交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3)轿车排量≤2.0L,越野车、商务车及其他小型客车排量≤3.0L。

(4)供应商须承诺:入围后,其为平台用户提供的服务车辆须购买车辆保险,险种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承运人责任险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提供服务的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保险索赔及相关事宜。

(5)本项目不接受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标识为“非营运”的车辆提供服务。

5.驾驶员要求

(1)道路运输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供应商应与随车驾驶员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派遣关系),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企业若撮合提供第三方驾驶劳务服务,供应商应承诺驾驶劳务提供方为合规的第三方劳务提供者。驾驶员工资、社保等一切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均由供应商及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供的随车驾驶员(含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企业撮合提供的合规第三方驾驶员,下同)具有相关资质(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照齐全,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里程不少于5万公里,年龄5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吸毒记录,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且熟悉**省内主要道路等。

二、价格要求

1.供应商应每年度按车型备案运输服务收费标准,并以备案价格作为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设置计价规则的价格基准。供应商调整平台计价规则超过备案价格时,应向****提交书面说明。备案报价为含税全包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供应商应分车型提供详细的租赁价格和构成明细(车型分别是小轿车、越野车/SUV、商务车、面包车/中型客车、中巴车、大巴车)。

2.供应商在平台设置计价规则时应明码标价,并明确**费、停车费、超时超里程费、驾驶员食宿费等的承担主体和计价标准,并履行相关价格承诺。****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证明材料。

3.平台用户享受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所有优惠活动及优惠政策,鼓励供应商对平台用户实施专属价格优惠。供应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

三、业务开展方式

供应商****机关事业单位为对象的业务时,原则上通过**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接单、调度,业务完成后及时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详细录入费用明细。

四、报名材料

请按以下清单提交加盖公章的材料(密封),同时提交PDF版及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一)提供本公告载明“资格条件”条款相关承诺内容的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以报名企业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证明(如是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企业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明、报名企业与随车驾驶员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派遣关系证明、企业简介等全面体现企业资质的材料;

(四)随车驾驶员的资质证明;

(五)备案价报价表;

(六)服务承诺方案(包含接单时间段、接单提前量和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等)并签订《**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社会化用车服务企业承诺函》;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提交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17:30(含)前。标书代写

(二)提交地址:

(1)纸质材料:**市禅**岭南大道北12号****(盖章密封后送达)。

(2) 电子材料:电子邮箱fsgoa_chenhb@foshan.****.cn(提交PDF版及电子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我局将定期审核确定报名企业的入围资格,持续接纳符合资质的企业入驻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通过本局官方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提交响应文件。

附件:1.备案价报价表

2.**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社会化用车服务企业承诺函

3.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退出机制

项目联系人:黄海鸥、陈慧彬

电话:0757-****2295,电子邮箱:fsgoa_chenhb@foshan.****.cn

地址:**市禅**岭南大道北12****管理局

****

2026年1月9日



附件1.备案价报价表.docx附件2.**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社会化用车服务企业承诺函.docx附件3.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退出机制.doc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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