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施工、运输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期的管理 。采场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确实需要在现场进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应进行密闭搅拌,禁止现场露天搅拌。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临时堆放的土方要覆盖抑尘网,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要有专门的堆棚,并在堆棚周围设置围档,并及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1000m3,运营期可继续使用)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加强车辆管理,确保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剥离表土存放在表土场内,用于后期分阶段绿化恢复生态工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生态: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施工完毕后要对施工中造成地表破坏区域及时平整,恢复植被,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量。因工程建设而破坏的地段,应及时平整清理,撒播当地草籽,种植当地牧草,减少裸露面的水蚀和风蚀。 营运期: 废气: ①表土剥离粉尘、开采粉尘、装卸粉尘、表土场扬尘、****砂场扬尘,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②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加大对运输道路洒水频次,并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等措施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③机械设备尾气,项目所用汽车需经过环保部门监测,并禁止使用含铅汽油。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①矿砂脱水废水,经管道排入采坑。②冲泵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③淋控水,****砂场进行硬化,四周建排水沟,淋控水经排水沟收集后通过管道排入采坑。④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主要是日常采矿作业噪声及交通噪声。①采矿作业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抽砂船、排水泵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等措施。②交通噪声。车辆对外运输要使用大型专业车辆,并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运输道路硬化、及时修缮道路,不得使用噪声级较大的农用车;要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非特殊情况,车辆尽量减少鸣笛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①剥离表土,堆放在表土场内,用于后期分阶段绿化恢复生态工程。②不合格粒径矿砂、沉淀池底泥,直接回填到采坑(标高505-527m采空区)。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生态:项目实施对局部景观会产生一定干扰和破坏,服务期满后,项目建设破坏的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植被恢复系数达到70%;闭矿后采坑用作鱼塘,加工场地、表土场、****砂场等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 土壤及地下水:源头及过程控制污染物,并对沉淀池、旱厕采取一般防渗措施,****砂场及其四周排水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