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拟作出《******公司年产3.9万吨商用车桥及6000吨差减壳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年产3.9万吨商用车桥及6000吨差减壳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
电话:0372-****211传真:0372-****211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9万吨商用车桥及6000吨差减壳的技术改造项目 | **省******开发区**市汽配产业园1号(汽配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北角) | ******公司 | **** | ******公司年产3.9万吨商用车桥及6000吨差减壳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总投资8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内**厂房,建设一条年产3.9万吨商用车桥及6000吨差减壳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设备包括:6吨中频电炉一拖二3套、静压造型线、电泳线、200吨砂处理线、制芯生产线、通过式抛丸机、车床、加工中心及配套设备。主要工艺:砂处理-制芯-静压造型-熔炼-球化-浇注-落砂-打磨-抛丸-喷漆(电泳)-烘干-机加工-成品。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1、**铸工车间:(1)电炉熔化废气、球化废气、落砂废气、砂芯刷涂料废气、浇注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2)制芯(热芯盒)废气、电泳及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3)制芯(冷芯盒)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4)砂处理废气(颗粒物);(5)抛丸废气、打磨废气(颗粒物)。2、制芯及后处理车间:(1)制芯(热芯盒、冷芯盒)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臭气浓度);(2)抛丸废气、打磨废气(颗粒物)。3、机加工车间:(1)机加工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油雾)。4、危废间:(1)危废间废气(非甲烷总烃)。各污染工序废气经各自治理措施处理后,电炉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10mg/m3),其他工序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限值(10mg/m3);同时满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铸造行业10mg/m3)。热芯盒制芯、冷芯盒制芯、浇注、机加工工序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120mg/m3),砂芯刷涂料、电泳及烘干、喷漆及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标准限值(50mg/m3),,制芯产生的甲醛、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甲醛25mg/m3、酚类10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6000无量纲)。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中频电炉冷却水排水、电泳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项目电泳工序含油废水先经除油预处理,含磷废水先经除磷预处理,然后与纯水洗废水和电泳槽清洗废水共同****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电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共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除尘风机及冷却塔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营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中频电炉炉渣、浇冒口和残次品、边角料、废砂、废砂芯、除尘灰,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淋塔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脱脂废液、废油脂、表调废液、表调槽渣、磷化废液、废磷化渣、废滤袋、废电泳漆渣、废中空纤维膜、含油污泥、含磷污泥。 其中一般固废中的炉渣、废砂、废砂芯、除尘灰作为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浇冒口和残次品、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器、****设备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淋塔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脂、表调槽渣、废磷化渣、废滤袋、废电泳漆渣、废中空纤维膜、含油污泥、含磷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脱脂废液、表调废液、磷化废液)由有资质单位直接拉走妥善处置,不在厂内储存。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要求在报批**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