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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根据《**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但不****公司、****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公司、****公司等单位。
二、项目任务
面向**区、**经开区范围内科技企业开展电话摸排、走访、培训等,成功辅导企业申报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市级专家评审2家及以上(企业需为首次申报)。
三、资助方式
结合年度预算,综合评审后择优立项,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每培育1家企业按2万元/家进行结算,未达到2家的不予资助。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资金,不再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前。
申报材料:1.《**区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服务机构资质证明;4.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协议复印件(原件提交备查);5.高企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于申报时间内提交盖章后的纸质材料2份至****岸区广福大道12****中心B区2号楼8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com,咨询电话:023-****8729。
2.同一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只对应一家项目承担单位。已享受本项目的,次年不得再重复享受**区、**经开区科技服务机构相关奖补。
附件:**区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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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