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激发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的积极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传承履职情况(包括授徒传艺、传承活动开展、技艺保护与发展、资料整理保存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传承项目 | 考核等级 |
| 1 | 龙薪臣 | 苗医药(骨髓骨伤药膏) | 优秀 |
| 2 | 赵祥书 | 畲族武术 | 优秀 |
| 3 | 文胜兰 | 苗族织锦技艺 | 合格 |
| 4 | 龙排章 | 瑶族服饰 | 合格 |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实名****旅游局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受理单位:****旅游局(******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855-****572
通讯地址:**县党群路1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激发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的积极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年度传承履职情况(包括授徒传艺、传承活动开展、技艺保护与发展、资料整理保存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传承项目 | 考核等级 |
| 1 | 龙薪臣 | 苗医药(骨髓骨伤药膏) | 优秀 |
| 2 | 赵祥书 | 畲族武术 | 优秀 |
| 3 | 文胜兰 | 苗族织锦技艺 | 合格 |
| 4 | 龙排章 | 瑶族服饰 | 合格 |
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实名****旅游局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受理单位:****旅游局(******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855-****572
通讯地址:**县党群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