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县交岔乡大坪村、关堡台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修编。
二、规划修改原因
自大坪村、关堡台村现行村庄规划实施以来,在指导村庄有序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庄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依据《**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 村庄规划修改 第十五条(三);《**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规则(试行)》第四章 规划修改 第十条(三)、(六),对大坪村、关堡台村村庄规划进行修改。
三、规划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费》《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然**部 ****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动态维护规则(试行)》等政策要求。
2.村庄现状调研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产业发展情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等。
四、修改内容
将大坪村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中0.9915公顷公路用地调整为采矿用地。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县交岔乡大坪村、关堡台村的行政辖区内的全域国土空间,村域国土面积3401.41公顷,分别为大坪村1584.92公顷、关堡台村1816.49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以2022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规划方案
(一)村庄类型
规划大坪村、关堡台村为整治改善类。
(二)规划定位
结合大坪村、关堡台村现状自然条件、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区域产业布局及政策体系配套,以自然**保护为前提,以农业科技为支撑,以土地综合整治、产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村社组织架构为抓手,在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依托优越的区位环境和良好的优势**,将大坪村、关堡台村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现代化农业与规模养殖业联动发展的美丽宜居新村。
(三)国土空间底线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本次规划的大坪村、关堡台村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1359.45公顷,分别为大坪村599.20公顷、关堡台村760.25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规划的大坪村、关堡台村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19.78公顷,分别为大坪村200.25公顷、关堡台村319.53公顷。
(四)国土空间用地布局
规划城乡建设用地23.19公顷,均为村庄建设用地,其中大坪村11.61公顷、关堡台村11.58公顷;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为70.27公顷,分别为大坪村47.69公顷、关堡台村22.5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9.51公顷,分别为大坪村18.89公顷、关堡台村0.62公顷。
(五)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大坪村、关堡台村产业特点和村民需求,合理安排村域各类产业用地,以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生产、便于治理污染和卫生防疫为目标,因地制宜的合理利用好村内的优质的自然**和农业**。
依托大坪村、关堡台村的自然**、农业**,结合村庄产业发展趋势和村民生产需求,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在空间上形成有机联系、互为补充的多个产业板块。打造: “二心、一轴、多片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二心:以大坪村、****村委会驻地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为****服务中心。
一轴:以主要对外交通公路为主的经济发展轴;
片区:居民生活片区、现代农业片区、生态涵养片区。
居住生活片区:以人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齐全的村民居住生产生活区为主要功能的片区。
现代农业片区:以生产设施齐全、现代化水平高的粮食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为主要功能的片区。
生态涵养片区:以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为主要功能的片区。
(六)用途管制
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村民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本村内划定的设施农用地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2.生态保护管控
禁止在红线范围内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严格保护村内林地、湿地、陆地水域、其他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建设空间管制
现状村内零星的建设用地建议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村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农村住宅:****基地,****基地范围内,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基地和未利用地。
根据《**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要求,****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水浇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70㎡;使用**旱作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400㎡;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540㎡。住房应体现地方特色,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在路边**农房时,距县道不少于10米,距乡道不少于5米,距村主要道路不少于3米;沿山体周边建设时,不得新增削坡建房,距山体护坡沿不少于6米;沿河溪建房时,距河溪边沿不少于15米。因道****基地无法建房的,由镇、村另行规划村民集中建房用地,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产业发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7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若该经营性建设用地靠近文保单位,则限高需按文物保护相关控制要求进行调整),容积率不超过2.0。
经营性建设****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机关批准。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后退3米。村内供水、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村委会确认后再进行建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服务站、****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弹性管控:对规划期内确定使用,但暂时无法明确具体规划用途的建设用地,采取留白方式处理,暂不确定具体规划用地性质,为未来的布局优化、项目落地预留空间。后续使用留白用地,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暂时无法明确具体地块及规模边界的项目,在用地规划图中采用点位预制的方法,表达项目的类别和意向性位置,并纳入项目清单管理,后续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再确定具体边界、规模和相应的规划管控要求。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村庄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