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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最低有效供应商要求,本项目流标
合同包3(环境影响评价评审服务):
废标理由:**市****公司及**艾****公司,均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合同履约期间全程驻场,并且配合完成后期验收工作”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供应商数量低于最低要求
合同包2(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3(环境影响评价评审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李晓龙、刘淑艳、刘洋(采购人代表)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为0.6万元、第二包为0.1万元、第三包为0.05万元。 | |||
| 2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 0 | 无 |
| 3 | 环境影响评价评审服务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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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镇团结大街221号
联系方式:136****0110
名称:******公司
地址:**省哈****开发区哈黑公路西五洲太**城A栋19号(1-3层)
联系方式:0451-****3565
项目联系人:******公司
电话:0451-****3565
******公司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