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我局拟对********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7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能源站 |
| 2、建设地点 | **省**市**区平寨镇**路东侧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碧水****公司 |
| 5、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项目,位于**省**市**区平寨镇**路东侧,建设单位为********能源站,项目用地面积2820m2,根据《报告表》,项目所在地属于城镇开发建设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共设置4个SF双层储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70m3(包含2个40m3的92#汽油罐、1个40m3的95#汽油罐、1个50m3的0#柴油罐),折合油罐总容积145m3(柴油罐折半计算),****加油站;设4台潜油泵式四枪加油机(油气回收型),设一次(卸油时)、二次(加油时)油气回收系统各1套。项目建成投运后,预计零售油品6000t/a,其中92#汽油2000t/a、95#汽油2000t/a、0#柴油2000t/a。项目设置洗车机1台,提供汽车洗车服务,设置一台40kW备用柴油发电机。 根据《报告表》,项目用地原为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于2012年建成运营,2020年因经营困难已停止运营,现除罩棚、站房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外原有生产设备已拆除。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对原有场地进行改造,重**装汽油柴油储罐、加油机等,产生的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2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容积5m3)收集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物料临时堆放场采取遮盖篷遮蔽措施,进出项目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扫,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轮和车体进行清洗,确保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的车辆,降低尾气影响;确保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分配施工时段,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施工作业;中午12:00~2:00午休时间不允许进行高噪声作业;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一侧,减少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废机油、防渗废涂料桶及沾染油污的手套和棉纱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涂料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分类回收后利用或外售,****政府****垃圾场堆放;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废弃土石方,运往****垃圾场堆放;表土用于后期植被绿化;沾染油污的手套和棉纱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年工作日365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24小时运营);员工不在站内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导流沟进入三级隔油池(10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心****工程处置。 (二)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产生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进站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垃圾及化粪池恶臭。项目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根据《报告表》,共设置2套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确保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25g/m3要求;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化粪池加盖,站区加强绿化,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的排烟口排放,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其他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声环境 在项目进出站口设置禁鸣标志、减速标志(设置减速带),加强对进站车辆的管理;加强对潜油泵、加油机的维护和报验,避免因设备问题而造成突发性高噪声扰民;柴油发电机设于站房内,并对其采用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厂界(除北侧外)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执行4类标准,根据《报告表》,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废机油、隔油池油泥和油罐清理油渣、废液、化粪池污泥、废弃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生活垃圾。 废机油、隔油池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6.4m2),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油罐清洗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油渣和废水交由清洗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专业化粪池清掏单位进行清掏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等豁免性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油罐区、卸油区、危废暂存间、三级隔油池、加油区地面、输油管区;一般防渗区为化粪池;简单防渗区为站房等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绿化以外的区域,项目严格按照防渗分区进行防渗处理,降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满足《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