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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嵩阳南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办事处境内,位于嵩阳南路(洧源街~嵩阳南**)沿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城市污水管网工程,旨在解决该路段污水无出路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武圣街处**1305.4米长的d500污水管道;在嵩颍路处沿水泉沟**402.549米长的d600污水管道。工程总占地面积2.06公顷,均为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总投资421.48万元,计划于2026年2月底开工,2026年8月底完工,工期6个月。施工产生的0.92万立方米余方****办事处用于土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