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翁溪红色展陈馆(叶克守故居)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最终报价 | 成交金额(元) |
| **** | **省**市**县**镇新保路28****中心A1地块3#楼12层1209办公 | 92.70% | 627643.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 | **市翁溪红色展陈馆(叶克守故居)建设项目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90个日历天 | 李基 | 闽235********1321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山、张艳、张东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经计算不足8000元按8000元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4)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上**支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均不予以价格扣除。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 **省**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13A1
邮编: 350001
联系人: 张东星
联系电话: 137****7020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350000
联系人:谢凯
联系电话: 059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