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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8MA5PXB1Q8G | 建设单位法人:张兴龙 |
| 楚天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五象大道西段665****中心T3栋 |
| **-**支线(**-**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壮族自治区**市江洲区,**壮族自治区**市**县 |
| 经度:108.17173,107.46755 纬度: 22.74935,22.3395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01 |
| 桂环审〔2022〕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3329 |
| 2490 | 运营单位名称:国****集团****公司 |
| ****0108MADDMJ0L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油华****公司 |
| 913********213506G | 验收监测单位:**博测****公司 |
| ****0100MA5KD7K289 | 竣工时间:2025-06-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9rey8W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管道全长125km,线路起自**市**区**镇木村的吴圩输气站,止于**市**区江洲镇卜松村的**输气站。全线共设3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吴圩输气站为站内改扩建,苏圩输气站、**输气站为**站场,4座监控阀室均为**。设计输量为10×108Nm3/a,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N450。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管道全长115.2km,线路起自**市**区**镇木村的吴圩输气站,止于**市**区江洲镇卜松村的**输气站。全线共设4座站场和4座监控阀室。吴圩输气站为站内改扩建,苏圩输气站、**输气站、**输气站为**站场,4座监控阀室均为**。苏圩输气站原调压撬、计量撬移至**输气站,**输气站用地属于****公司。设计输量为7×108Nm3/a,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N450。 |
| 线路局部调整,管道总长度减少9.8km。增加一座分输站场(不属于压气站),设计输量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送天然气 | 实际建设情况:输送天然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输气站生活污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站场绿化,不外排环境。2、各站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3、清管作业废渣在排污池内收集,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并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理。4、分离器检修粉尘、废滤芯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并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理。5、苏圩输气站、**输气站各**放空立管1座(15m,DN200),4座阀室各**放空立管1座(15m,DN200)。 | 实际建设情况:1、**输气站生活污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站场绿化,不外排环境。2、各站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3、清管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在排污池内收集,由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4、废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苏圩输气站、**输气站、**输气站分别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来暂存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滤芯等危险废物。6、苏圩输气站、**输气站各**放空立管1座(15m,DN200),4座阀室各**放空立管1座(10m,DN200)。 |
| 1、苏圩输气站、**输气站、**输气站新增危废暂存间1座。根据站场最新运营管理要求,废滤芯及排污池废物作为危险废物处置。2、阀室放空立管降低为1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永久占地2.4871hm2,临时占地205.477hm2。2、小型河流穿越6次,均采用大开挖穿越方式通过,穿越长度368m。3、管道距离**崇****自然保护区205m。大开挖穿越**崇****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50m。4、**输气站位于****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管道穿越****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长度为15km。5、****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二级保护区陆域1940m。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侧95m。7、管道位于山圩镇驮强水源地南侧75m。8、管道位于渠黎镇联绥村渠留屯水源地南侧125m,位于咘满水源地西北侧110m。 | 实际建设情况:1、永久占地1.6895hm2,临时占地180.094hm2。2、小型河流穿越6次,均采用大开挖穿越方式通过,穿越长度408m。3、管道距离**崇****自然保护区154m。顶管穿越**崇****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50m。4、**输气站位于****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管道穿越****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长度为10.45km。5、****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二级保护区陆域5420m。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侧95m。7、山圩镇驮强水源地已取消。8、管道位于渠黎镇联绥村渠留屯水源地南侧450m,位于咘满水源地西北侧50m。 |
| 1、永久占地减少0.7976hm2,临时占地减少25.383hm2。2、客兰河穿越位置略有调整,穿越河流总长度减少40m。3、管道距离**崇****自然保护区减少51m。穿越**崇****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方式改为顶管。4、由于**输气站站场征地面积减少,占用保护区面积减少0.0323hm2;管道穿越****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距离较环评阶段减少4.55km,较《**-**支线(**-**段)天然气管道项目穿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中路由基本未发生变动。5、根据《****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市**区苏圩镇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南府复[2023]339号),六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管道穿越其长度增加3480m,管道路由未发生变动。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侧95m。7、根据《****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崇政函〔2022〕178号,山圩镇驮强水源地已取消,不再作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8、管道路由微调,与渠黎镇联绥村渠留屯水源最近距离增加325m,与咘满水源地最近距离减少6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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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生活污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1、监测布点:在**输气站生活污水集水池(处理后收集池)布设1个监测点。2、监测因子:pH、COD、氨氮、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3、监测时间及频次:2025年6月12日~13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天然气密闭输送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天然气密闭输送 | 1、监测布点:在吴圩输气站、苏圩输气站、**输气站、**输气站各站场上风向厂界外布设1个参照点、在下风向厂界外范围内布设3个监控点。2、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3、监测时间及频率:2025年6月9日~13日,每天采样3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 吴圩输气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相应标准要求,其他各站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相应标准要求 | 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 1、监测布点:在吴圩输气站、苏圩输气站、**输气站、**输气站各站场的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厂界噪声监测点。2、监测项目:连续等效A声级。3、监测时间及频率:2025年6月9日~13日,监测2天,每天昼、夜时段各监测1次。 |
| 1 | 将生活污水集水池、排污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及装置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站场危废暂存间、生活污水集水池、排污池进行重点防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及装置区进行一般防渗。生活污水集水池、排污池采用C30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池内壁均用1:2.5防水砂浆抹面,厚20mm。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装置区基础采用基础采用C30砼浇筑, 预留孔采用C35细石混凝士二次浇筑,垫层采用C20砼。 |
| 1 | 1、各站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2、清管作业废渣在排污池内收集,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并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理。3、分离器检修粉尘、废滤芯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并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理。 | 1、各站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2、清管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在排污池内收集,由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3、废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4、苏圩输气站、**输气站、**输气站分别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来暂存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滤芯等危险废物。 |
| 1 | 1、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对管道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杜绝车辆乱碾轧;不随意开设便道。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保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2、恢复土地利用原有格局: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处理,以保护植被生长层、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同时减少水土流失。道路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若要取土,则就近取两侧土为宜,若有弃土要堆放在天然洼地中,并于平整,避免形成小土丘。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保持耕地面积动态平衡,应“占多少、垦多少”,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本项目临时占地中,对于临时占地除在施工中采取措施减少基本农田破坏外,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基本农田的恢复工作。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对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当季农业损失。3、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选址选线时对保护植物进行避让;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对保护植物及其生境产生破坏。管道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不破坏地形、地貌;施工完毕后,尽可能将施工地带地形、地貌恢复至施工前时的地形地貌。4、动物的保护措施:对地表野生动物栖息地采取回填和绿化的措施,恢复用绿地植被需尽量还原原有生境植被群落,采取表土开挖原地回填的方式。对于飞禽类野生动物,在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其活动范围、区域的辨识,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于其飞行范围内生态环境的扰动,严格禁止施工人员进行捕猎、偷食鸟蛋、损坏窠巢等活动。5、**崇****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保护区内及管道距离保护区内较近的管道区域内设立生活区、石料堆放区、取弃土(渣)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点等临时工程。施工期应尽量避开白头叶猴的繁殖期,限制车辆运行时速,以免惊扰动物。项目施工应避开白头叶猴等保护动物日常活动较频繁的时期,主要为每天早晨7:00~9:00,下午4:00~5:00。禁止夜间施工。进行野生动植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壮族自治区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2年)中相关法规、规划要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扰动。6、****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措施:管道施工期的边坡开挖地表裸露区域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措施进行保护,此外必须做好截、排水边沟的设置,防止裸露地表冲刷水随意排放。项目应保护植物,能够进行原地保护的原则上尽量原地保护;如不能原地保护的应选择合适生境移栽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尽量避免爆破和机械噪声对附近保护动物的惊扰以及施工人员捕杀行为。施工期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随意在影响到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范围内取、弃土或其它有损其植被的活动。区域可采取乔灌木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它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 1、严格控制了施工占用土地:对管道永久占地进行了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作业尽量利用了原有公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杜绝车辆乱碾轧;未随意开设便道。现场施工作业机械进行了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保证了路外植被不被破坏。2、恢复土地利用原有格局:采取了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降低了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已全部摊铺到管段所在的作业带内,并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度,未形成汇水环境。管线施工中挖填方已实现自身平衡,无多余弃土。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管道通过农业区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缩小了影响范围。项目建设临时占用部分基本农田(水田),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临时用地到期后,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已做好复土复耕。建设单位已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3、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路由均不占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本项目管道分段施工,每段管道敷设完毕后已及时对该段管线进行生态恢复。已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并重点作好原为荒地、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选择了优良的乡土树种和已经适生的引进树草种等。已严格执行管道保护有关条例,管道中心线左右5m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植物。管道施工便道、施工作业带和堆管场临时占地中,除占地前土地利用类型为耕地与园地的外,其余占地在植被恢复时已种植浅根性的灌草植被。4、动物的保护措施:已优化选址、选线,尽可能地保护现存植被。施工已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已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植被环境。已开展植被恢复,尽量采用本地种类或常见绿化物种,营造野生动物生境,恢复野生动物**。5、**崇****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在保护区及距离保护区内较近的管道区域不设置石料堆放区、取弃土(渣)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点等临时工程。 施工期避开了白头叶猴的繁殖期,限制车辆运行时速,以免惊扰动物。施工避开了白头叶猴等保护动物日常活动较频繁的时期,不在每天早晨7:00~9:00,下午4:00~5:00,以及夜间施工。对施工队伍进行了野生动植物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壮族自治区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2年)中相关法规、规划要求,严格落实了环保措施,减少了对环境扰动。穿越生态廊道段为避免对生态廊道的破坏采用了顶管穿越施工方式,生态廊道附近管段边施工边恢复,对生态廊道及周边的地形地貌进行了恢复。6、****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中能够进行原地保护的尽量原地保护;如不能原地保护的选择合适生境移栽保护。****施工队伍的宣传教育,规范其施工行为,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未发生在影响到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范围内取、弃土活动。采取了乔灌木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未种植深根系植物。 |
| 1 | 1)加强工艺系统的自动控制、监测报警、事故连锁保护。 2)管道沿线设置标志桩及警示牌。 3)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 1)站场工艺属于成熟的输气工艺,自动化操作,连锁保护完善。 2)按照标准要求,管道沿线设置了标志桩及警示牌。 3)国****集团****公司已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编制了比较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管道沿线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市:450102-2024-021-L,**市:451402-2025-0008-MT、451421-2025-033MT),本项目的应****公司现有应急管理体系。 |
| 本工程在吴圩输气站南侧工艺设备区南侧扩建清管发球装置,新增占地0.081h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利用吴圩输气站南侧工艺设备区与围墙之间的空地以及绿化带扩建清管发球装置,无需新增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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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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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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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作业带内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通过各种环保措施的落实,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施工作业带内植被恢复效果初见成效;沿线农田已经得到恢复,复垦后的农业植被长势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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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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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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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