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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孝源街****广场**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孝源街道洛四房村,**门球场、健身广场、凉亭,占用杨柏园塘的水域面积1710.43m2,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1月9日—2025年12月15日
联系方式:0572-****471
申请人:安**孝源****经济**社;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安**孝源街****广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表》的请示
2、《安**孝源街****广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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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