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科兴年产50万吨瓷砖胶生产项目 | **市**区培**振东村(培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闲置用地 | **永****公司 | **** | 项目外购石粉和砂子经选粉和制砂后将砂、粉、水泥、助剂等原辅料按一定比例配比,经高效搅拌混合制成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50万吨瓷砖胶。 | (一)施工期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科发污水处理设施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A/O+MBR二级生化处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作标准限值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事故排放,减少生产装置 “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各设备均需密闭,所有物料均采用密闭输送;烘干燃烧、物料运送、制砂、筛分、投料、搅拌、包装和储存等工段产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各排气筒高度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