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水利局关于津市市药山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湖南-常德-津市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所属领域: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重大建设项目
批准结果信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主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县级
政府网站、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公共查阅点、****中心、便民服务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关于**市药山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时间:2025-07-24 15:39

津水政〔2025〕10号

****

关于**市药山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市药山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市药山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位于药山镇S306省道镇口两侧,东侧为****中学、****社区文化广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1°56′36.8″,北纬29°19′20.2″。

二、《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资料详实,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防治措施可行,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报告表》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和预测结果。项目区地貌属于**类型,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项目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2﹒a)。预测本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27.76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24.67t。

四、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62公顷。

五、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六、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请严格按照水保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同意《报告表》所列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13.14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0.6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5万元;工程措施费用6.05万元,植物措施费4.59万元,独立费用为2.5万元,根据《**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下阶段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组织等保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定期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3.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九、在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要按照(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的验收,并将相关验收材料报备我单位(报备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十、本项目涉及环保、水**、国土、规划、建设、交通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批复。

****

2025年7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