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分类: | 取水许可审批 | |
| 2025-07-11 15:49:05 | 生成日期:2025-07-11 15:49:05 | |
| 废止时间: | ||
| ****政府办 | 文 号:||
| 关于****虞姬服务区取水许可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57-****191。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决字〔2025〕10号
二、项目名称:****虞姬服务区取水许可延续准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取水许可
四、审批内容:
1、****公司延续取水申请,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类型、取水用途等维持不变。取水地点位于**省**市****服务区泗许高速S04**段S50处,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年取水量为2.98万立方米/年。
2、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节约和保护措施,制定节水方案,完善节水设施,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3、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 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税。
4、你公司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你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
5、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你公司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取水的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6、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30日至2030年7月29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由我局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等发生改变,应按照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7、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省**市**县钟灵大道)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 ****虞姬服务区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0491127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 孟庆
八、审批决**期:2025年7月10日
关于****虞姬服务区取水许可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