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2026-0001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0-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5〕115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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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城市公交枢纽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集团发〔2025〕49号文)收悉。参照爱建****公司《关于上报的报告》(爱建信达发可研评估〔2025〕033号文),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城市公交枢纽站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县城**逐年扩大延伸,现有南区城市公交枢纽站已难以满足城市公交运行发展需求,一路、三路、六路城市公交线**北跨度均已达到15公里左右,南车北调车辆空驶率高,造成**浪费,增加了运行成本,影响到服务质量,加之城市公交在街道或211国道调头,交通压力大,安全隐患突出,致使县**区无枢纽站问题尤为凸显,需在**建设一处集停车、首末调度于一体的城市公交枢纽站。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城市公交枢纽站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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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建设地点
**环城镇北区,东临民主路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9月—2026年5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10亩左右,规划建设办公用房280平方米,停车位70个。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投资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等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