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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安置房源成本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2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贵政发〔2011〕24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客观、公正地对**市****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成本构成进行了全面审核,依据成本调查结论,核定该项目安置住房成本价格。****政府同意,现就**市****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成本价格批复如下:
一、安置住房成本价格
经成本审核,**市****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核定不含税成本价格为1996.37元/平方米。****公司以实际缴纳税额据实分摊。
二、价格管理要求
1.核定价格为不含税平均成本价格,每套住房的具体成本价格,按楼层、朝向的差价进行一定的比例调整,按小区整体增减的代数****公司自行确定。
2.实行明码标价,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 加强成本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妥善保管相关成本资料,以备核查。
****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