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划地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区划地名管理,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集聚专家学者智慧,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决定建立**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二、征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征集从事行政区划、地名文化、人文历史、方志传记、民俗语言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地名文化爱好者。
三、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区划地名领域具有较深厚的研究积累或者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在区划地名领域从事研究或实践工作三年以上,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优先考虑入库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身体健康,时间相对较充裕,有奉献精神,能胜任相关工作。
(六)原则上入库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有关单位取消专家资格的。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专家职责
区划地名专家被遴选入库后,需担任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咨询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审和修订等工作。
(二)对行政区划变更,重要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对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等课题研究,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可通过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
(二)填写申报表。申请人需填写《**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申报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文凭、职称证书、学术专业成就等)。
(三)递交材料。申请人将《**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申报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学术专业成就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或者扫描后发至相关邮箱。
(四)资格审核。市民政局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研究确定。
(五)公示与聘任。审查确定后,市民政局将拟聘任区划****民政局****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https://www.****.cn),无异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任书,聘期为5年。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面向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务关系,专家评审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中专家采取动态管理,结合工作需要、专****民政局负责调整、选聘;
(四)联系人及方式:****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周老师,电话及邮箱:0838-****115,****94464@com,邮寄地址:**市长**路一段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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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