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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发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龙尾镇**村竹子塘尾,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29307°,北纬:23.583212°。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改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猪舍及相关配套设施,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场用地面积为46389.3m2,年出栏育肥猪2500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云光 联系电话:136****5883
联系地址:**市**区龙尾镇**村竹子塘尾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663-****915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以东、**北路以北玉东苑2栋6号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可从本公示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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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