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二十三冶**森林香亭及**峰璟一期项目二批次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澄清公告
五矿二十三冶**森林香亭及**峰璟一期项目二批次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号:****)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附件1、附件2的合同模板中的结算方式:
(1)招标文件中的4.2 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1、2合同模板中第11条.合同价格的结算方式:标书代写
“按照上述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分包工程范围内含税最终结算金额=((经承包人及分包人对审协商完毕,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的已完成分包工程的工程造价总价款-清单定额中按相关费率计算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工程量增减×按规定计价方式中的综合单价)×(1-分包优惠率)+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扣除的相关费用(需分摊的承包人发生的保险费、检测费等,扣罚款,甲供材超领(如有)等费用);工程变更索赔价款在未获得符合程序的发包人确认前,承包人不向分包人进行支付。”改为:
“暂估合同总价内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实记取、据实结算,在最终结算时以承包人签认的分包人投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准;暂估合同总价内不包含配电箱主材费用,配电箱由承包人提供,分包人仅负责安装,且为安装配电箱所产生的费用(如安装的人工费、必要的机械费、辅材费、措施费等)均按上述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且经承包人及分包人对审协商完毕后的最终单项造价全额结算,不参与优惠率下浮;【最终结算价计算公式:按照上述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分包工程范围内含税最终结算金额=((经承包人及分包人对审协商完毕,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的已完成分包工程的工程造价总价款-清单定额中按相关费率计算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为安装配电箱所产生的费用(如安装的人工费、必要的机械费、辅材费、措施费等)+/-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工程量增减×按规定计价方式中的综合单价))×(1-税前工程总造价优惠率)+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为安装配电箱所产生的费用(如安装的人工费、必要的机械费、辅材费、措施费等)-扣除的相关费用(需分摊的承包人发生的保险费、检测费等,扣罚款,甲供材超领(如有)等费用);工程变更索赔价款在未获得符合程序的发包人确认前,承包人不向分包人进行支付。”
(二)招标文件及附件1、附件2的合同模板中,其他涉及此结算方式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26-01-12 15:00:00标书代写
(四)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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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