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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段(少林大道-颍河路)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东部,****办事处境内,南起颍河路,北至少林大道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全长324.787米,规划红线宽40米,采用四幅路断面形式,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电力、通讯、交通及中央与边侧绿化带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80.64万元,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2026年11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