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在****主持召开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及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会议邀请2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验收报告的技术评估工作。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市**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3号(5号厂房第二层东侧);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3号(5号厂房第二层东侧)。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本项目”);2025年9月8日,****环境局以(珠环建表〔2025〕228 号)文予以批复,本项目设计年产24吨塑料制品;项目2025年10月2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目前,本项目生产设施已配套完善,产能达到环评设计量,现申请本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公示日期:2026年1月9日-2026年2月5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黎工
联系地址:**市**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3号(5号厂房第二层东侧)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