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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6-01-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电话:0370-****66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47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 ****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 **省**市**县****政府路 | ****卫生院 | **** | ****卫生院位于**省**市**县****政府路,本项目总体规划为1栋4层综合病房楼及办公楼、住院部、急诊室、CT室等相关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5490m2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病房(含陪护人员)、门诊、医务人员办公等用水单元。****建设处理规模为40m3/d****处理站一座,采用“格栅井+调节池+絮凝沉淀池+MBR膜池+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常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项目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90%)”处理油烟,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125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标准和去除效率要求。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自交通、人群、中央空调系统、分体式空调、诊疗设备、备用发电系统等;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座、专用设备间,并加强管理、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固废: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