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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6年1月8日受理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6017
通讯地址:国****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受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
| 1 | 2#EOEG装置乙二醇液相加氢脱醛技改项目 | ****基地 | ****公司 | **** | (见附件1) |
| 2 | 自主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 ****基地 | ******公司 | **** | (见附件2)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