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方桥软件园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重新招标)项目补疑1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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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创方桥软件园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重新招标)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技术详细评审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50000 万元。为了有利于投标人公平竞争,可否将资格审查业绩参与商务技术详细评审业绩评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68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2)商务评分标准,人员资格中,第1条,"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2 分",该条存在较大行业局限性,高级工程师职称与国家级注册造价师及一级建造师具有相同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应改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对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四、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五、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管理局变****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答:****事业单位的,其名称发生变更可由甲方盖章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六、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七、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拟派总监工程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工业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工业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市“琥珀杯”、外市奖项需等同于“琥珀杯”,**省“**杯”、**省外奖项须等同于“**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高超

电话:0551-****81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韦静

联系方式:0551-****7686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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